我是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三环路原养殖小区,现在农产品加工园。一名拆迁户,生活在全中国最底层的人民,对市**和开发商(老河口市金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来说,我们是弱势群体,今天我的合法权益却迎来了**权威的挑战,我们生产生活的地方将变成废墟,而我们的根本利益不能得到保障时,我们只能借助舆论、网络。 2011年2月19日接到征地拆... 展开
我是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三环路原养殖小区,现在农产品加工园。一名拆迁户,生活在全中国最底层的人民,对市**和开发商(老河口市金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来说,我们是弱势群体,今天我的合法权益却迎来了**权威的挑战,我们生产生活的地方将变成废墟,而我们的根本利益不能得到保障时,我们只能借助舆论、网络。 2011年2月19日接到征地拆迁补偿通知,内容也提到根据新拆迁法补偿条例,但实际情况呢?评估的价值是最低的。有的拆迁户提到评估价值太低,他们说;你这是公然跟**做对。他们还公然说,就是事大了,没有出现人命案。上面是不会管的。 《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而该方案公布的拆迁单位却为老河口市金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这样一个明显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这样做用意何在? 根据老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的规划图看,此地段不属于农产品加工园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用地。但却借助以批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来申请。这不是典型的边批边征吗? 签了拆迁协议的人,必须先拆迁,后补偿。他让你自己拆完后,他来检查。检查完了,给你签同意。但是还是拿不到钱。必须是全部拆迁完,才能拿到钱。这是签完协议的人说的。这难道是公平,公正,合法的吗?这难道是符合新《补偿条例》吗?欢迎各界媒体朋友来我们这里看看是否属实。目前还有几户没迁。童营社区(农产品加工园拆迁指挥部)签完协仪的说,他们先不管那几户。到时候,在说。目前是另一处,水西门一带拆迁。那是开发房地产,在6月15号的时候,**带领**等组成的拆迁班子。国家的**拆迁在这,演变成他们获取金钱和升官的斗秀舞台。老百姓,,,,,,,,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