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拆迁比较了解的哥哥姐姐们,我想请问你们一件事。我丈母娘的娘舅现在有一套房屋要差遣了,可是该房屋的主人在四川,并委托我丈母娘的母亲办理评估后的手续,并把房屋的继承权给了我丈母娘的母亲(也就是房屋主人的姐姐)。现在我想请问一下,现在我丈母娘的母亲想把拆迁后的房屋过户给她女儿(也就是我丈母娘),因为现在安居房的过户费很大,我... 展开
对房屋拆迁比较了解的哥哥姐姐们,我想请问你们一件事。我丈母娘的娘舅现在有一套房屋要差遣了,可是该房屋的主人在四川,并委托我丈母娘的母亲办理评估后的手续,并把房屋的继承权给了我丈母娘的母亲(也就是房屋主人的姐姐)。现在我想请问一下,现在我丈母娘的母亲想把拆迁后的房屋过户给她女儿(也就是我丈母娘),因为现在安居房的过户费很大,我丈母娘也就是想省了这一比费用,所以今后的房产证上想直接写上我丈母娘的名字,这样可以吗?问题补充:因为要拆迁的房子的主人的2个儿子都已经放弃继承。现在的关系就是: 房屋主人→我丈母娘母亲(和主人是姐妹)→我丈母娘 我想问的就是,假如房屋主人和她的子女都放弃继承,我丈母娘的母亲也放弃继承,那可以由我丈母娘来继承吗?由于本人第一次提问,分比较少,还请对这个比较了解的哥哥姐姐帮下忙,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