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但产权人姓名要变更为另外一方,如何办理,是否还要交税?
其他答案
夫妻共同房产,产权人姓名变更为另外一方的名下,有二种方式可操作:1.以正常夫妻变更的方式转名,需交缴国家规定的税费的50%的费用(此时费用跟有房子有无满五年,是否为深圳唯一一套住房等条件有关)2.夫妻间可以赠予的方式赠予给对方,2010年之后深圳地区20%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取消,无须交缴税费(可能在此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故建议以第一种方式变更后期较好~
2012-01-28 17: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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