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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要交认购诚意金,请问合法吗?

从山东淄博(工作所在地)准备购买中房开发的楼盘中的住宅。原本是说缴纳1万元认购诚意金的,后来不知何故取消了。现在是一次性缴纳10万元认购款,直接选房,签订认购合同,请问这种营销手段合法吗?如果合法我应该注意什么?比较着急,明天可能会把更详细的情况发上来,请懂的朋友帮忙出出主意~~!!!万分感谢,我的分很少,望诸位伸伸援手~~
brushtool | 2009-11-15 21:21 |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明德在线

原本是说缴纳1万元认购诚意金,这个有可能是开发商开始试探市场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了解市场能够带给他们多少订单,换句话说,也就是定金的意思,从交易角度是看,应该是合法的。因为这笔款是可以冲抵以后房款的。一次性缴纳10万元认购款,甚至全款营我觉得都应该是合法的,房子是开发商的,他要怎么卖是他的权利,就像你平时买东西一样,你有你买的权利,他有他卖去权利。你主要是要看开发商有没有五证二书,关键是房屋预售证, 展开
2009-11-18 16:07

11八爷

其实让你交的只是一个 意向金。说明是有意向购买(房地产商)或者业主的房子的。不然业主和中介怕你是瞎搅和或者不靠谱的客户。也是稳住你的唯一办法。 又怕耽误时间。。其实这不算违法、因为你如果不打算买了完全可以退给你。但是也不能算合法。国家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确定要交或者不交 。只是交的话成功率高罢了
2009-11-18 14:57

娇美儿

认购合同好像是直接选房用的,可以直接购买自己中意的房子;认购诚意金好像是就买个号排队用的,想买自己中意的房子是不确定的。至于你说的营销手段何不合法?应该是“擦边球”我朋友好像以前在淄博(要不就是临淄)和中房人员有过接触,中房的项目比较有实力他们只做开发,销售则由其他代理公司完成。顺便说一句:“淄博的火车站实在是太简陋了............”
2009-11-1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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