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交认购诚意金,请问合法吗?
从山东淄博(工作所在地)准备购买中房开发的楼盘中的住宅。原本是说缴纳1万元认购诚意金的,后来不知何故取消了。现在是一次性缴纳10万元认购款,直接选房,签订认购合同,请问这种营销手段合法吗?如果合法我应该注意什么?比较着急,明天可能会把更详细的情况发上来,请懂的朋友帮忙出出主意~~!!!万分感谢,我的分很少,望诸位伸伸援手~~
其他答案
原本是说缴纳1万元认购诚意金,这个有可能是开发商开始试探市场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了解市场能够带给他们多少订单,换句话说,也就是定金的意思,从交易角度是看,应该是合法的。因为这笔款是可以冲抵以后房款的。一次性缴纳10万元认购款,甚至全款营我觉得都应该是合法的,房子是开发商的,他要怎么卖是他的权利,就像你平时买东西一样,你有你买的权利,他有他卖去权利。你主要是要看开发商有没有五证二书,关键是房屋预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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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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