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业主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尽的义务,业主不得以不在出租小区居住、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该费用。 展开
2020-04-16 11: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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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公共费用,一般在租房合同内有约定。如果房东负责,哪租客就不必关心了。如果自己缴纳,物业费,当然直接交给物业公司。水电费,凭账单,直接到供电公司营业厅,自来水公司营业厅,或者各大代理收费点,如银行,便利店等缴纳。交费后一定要保留凭证,按照水电费单据上的说明,一般要求客户保留2年。以备以后有纠纷时候,可以拿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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