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遮光问题
我家现在住的楼房的西侧要盖几栋住宅楼,间距在28米左右,前不久开发商与我家楼上和楼下的住户都签了遮光赔偿协议,却没有给我家遮光赔偿,房产部门给的回答是:"不是角度受到的光照时间不同."我家是三楼,我想不通的是,同样的位置,四楼都遮光,三楼却不遮光,这是为什么呢?如有明白此事的朋友,请给个答案,十分感谢
其他答案
冬至日太阳直射南回归线,位置在南纬23°26′,此时中午太阳的仰角为(90-41°41′-23°26′)=24.88°=24°53′。 设南侧建筑物在北侧建筑物上形成的阴影高度为H,则: (90-H)/楼间距50=tan24.88 H=90-50*tan24.88=66.81m,此时已经全部挡住了北面的建筑物了。
2009-06-06 10: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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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其他特殊障碍物影响光线射入,譬如屋面上的异型镂空造型,局部开洞的建构筑物,也就是说如果日照的影阴是密实的。一般,同一单元中三层如果被遮挡,可能出现四层不遮挡的情况,但是,四层如果遮挡,那么三层必然存在遮挡。因为日照光线是一个扇形的连续面,不可能出现间断性或者跳跃性的日照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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