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用在商铺贷款。1、贷款的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存储余额1年以上,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按规定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贷款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用在商铺贷款。1、贷款的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存储余额1年以上,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按规定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贷款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的30%以上的首期付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的小户型按房价20%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6)、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7)、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帐户。(8)、跨地区住房公积金必须在本地有固定单位,且单位也缴纳有住房公积金的,转到本地就可办理。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额度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参照单位、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借款人购买、建造住房价值的 70 %以内(含)或翻建、大修金额的70 %以内(含)确定,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5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均在委托人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25万元;单方在委托人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15万元。下列情形的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已经支取且存储余额不足一年的;(2)、借款人或其配偶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的;(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已被封存或停交、缓交的;(4)、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的;(5)、借款人自建第二套(幢)住房以上的;(6)、借款人所在单位职工存在公积金贷款拖欠5期以上的,取消该单位的担保资格。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使用需要资料:①个人申请书(一份);②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经办人签字(一式三份);③购房合同(一年以内有效)(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④首期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到市建规委房产登记部门查询并复印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核发部门公章);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⑦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 (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