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违约金的问题】
我于09年6月份将位于市中心地段的闲置住房出租,租赁合同规定:月租金1580元、租期半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房租9480元、另交押金4000元,共计金额13480元(注:合同上未写明违约的相关赔偿细则)。 但是就在合同生效后未满1个月(27天),租户通知我称家有急事要退房解除合同,请我给出赔偿解决意见。我本人意愿为 扣除他... 展开
其他答案
朋友,心态平衡一点好了,大家都是出来工作的,再说只相差一个月就到期了,谁家里不会有一个急事呢?可以相互体谅,出门在外靠朋友,我个人建议,别人赔你一个月的租金就行了,一般违约的情况就是一个月的租金,我想一个月的时间,再找其他租客也够了,对您来说没有损失了!都相互谅解一下吧!
2012-02-12 09: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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