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资房买卖中出现的问题
:我们家于2002向自家亲戚手里买了一套集资房,当时是不准备买的,但是他们家因为拿不出那笔钱,所以告诉我们家要不要那房,我们家同意了,按照房屋原价支付了他们家20万RMB(也就是房屋的总价值)。2002年至2008期间我们家未住进该房屋内(房产证也未拿到)。(原因是他们家还有人未退休,想住到退休,所以我们家同意了),就是在2... 展开
其他答案
建议好好的协商 走法律程序的话 如果对方承认还好 如果不承认没有任何证据 对您很不利个人建议双方签订个协议,补给对方一定差价把房子弄过来,避免前期20万打了水漂
2012-03-14 17: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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