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提前终止合同的请教
我们是承租者,合同为一年,现在刚过去两个月,房东称要出售合同,让我们一个月之内搬走,合同上有这么一条,房东若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在同等条件下,承租者有权优先购买,本合同终止,我的问题是这是是不是算房东违约,而其中有没有定量规定违约责任,是不是我们就只能按房东要求一个月搬走,而没有补偿!
其他答案
答: 1.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房东提前收回房屋,按合同执行是违约。 2.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没有详细注明违约责任,就不好追究补偿金了。
2012-03-18 13: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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