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已转移,房款未收齐,怎么办?
二手房转让,合同上注明:先收三分之一房款,转让产权登记。待按遏贷款出来付齐房款后再交房。受让方在产权转移登记后不付款,声称产权证已是他的名字,最多是欠款。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合同上注明的款付齐后再交房,没有法律效力了吗?我能不能把产权证转回来?
其他答案
签了字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常程序都是收到全部楼款才交房的,想请问您管理处过户没?一般管理处过户时都是要业主本人或是代理人签字才行的,如没过户管理处您还是业主,房产证肯定是转不回来了,除非买方他配合。
2012-01-25 15: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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