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房日期在2009年6月13日以后至2010年6月30日(以购房合同签定日期为准)期间的,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日期不在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以购房合同签定日期为准)期间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 展开
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房日期在2009年6月13日以后至2010年6月30日(以购房合同签定日期为准)期间的,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日期不在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以购房合同签定日期为准)期间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资料①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②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③申请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父母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父母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同户籍户口簿或**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中不能证明父母的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购房资料①职工购买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一份、购房**(或全款专用收据)及复印件一份。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还应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及复印件一份或《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及复印件一份。②职工购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一份、购房**(或全款专用收据)及复印件一份、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③职工购买私产房的,提供购房协议及复印件一份、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一份、购房**(或全款专用收据)或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④职工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其他房屋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一份、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购房**(或全款专用收据)及复印件一份。(3)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