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赁房面临动迁,承租人是公公已过世,户口里面原本三人都是子女,是否属于同住人?
请问上海租赁房面临动迁,承租人是公公已过世,户口里面原本三人都是子女,我丈夫为其中一个户口,后丈夫因病过世(未离异未再婚),原本住在此房中就我和丈夫女儿(居住10年多),但我和女儿的户口不在此动迁房中,我外面也没有房子,那请问动迁时我是否能得到属于我丈夫的那一份得到安置补偿?是否属于同住人?
其他答案
按照上海高院司法解释,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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