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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房屋问题(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市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我父亲99年前在农村买了房屋,非本村人,当时只是给了宅基地证(户名是原房主的),无房产证... 展开
对视|2008-10-06 19: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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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yln

即使双亲还在人世,如果政府要拆,也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因为现在国家没有出台小产权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买这种房子,本来就有很高的风险,所以,建议大家还是不要为了便宜而视自己的利益不顾。谢谢
2008-10-09 15:40
来自北京市

zr1005

你这个情况是继承,和买卖是两回事。在征地拆迁中,会考虑的给予适当补偿。但肯定和农村居民有所区别。
2008-10-09 14:26
来自北京市

漂流的树叶

如果协议还在的话,拿着老人的死亡证明和当时双方签的协议去公证一下,再到房地局把户过了,我想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如果对方不承认就拿着当时双方的协议去法院告他,没有别的好办法了.
2008-10-09 12:31
来自北京市

king927927

应广大业主要求,为了更好的与开发商沟通,确保房屋的质量能顺利交房,现向大家征集自家房屋问题。希望大家看房时多多关注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到此帖中,我们会在汇总之后想办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008-10-09 11:41
来自北京市

四川方言全集

首先,宅基地是严禁买卖的,因为宅基地是国家给村民无期限使用的,卖后就不能再分到宅基地了,所以你们一开始的买卖就是不合法的。不过你最好和村里的领导搞好关系,让他们帮你说话,我搞的拆迁多了,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多了,还好的是原来的户主没来问你分钱已经算不错了,因为宅基地的赔偿是给有权属证明的宅基地使用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和村官搞好关系,不过会赔偿你的,
2008-10-09 10: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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