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在缴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已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展开
申办条件: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在缴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已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4、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首期付款的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首期付款比例进行调整。5、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6、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申报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含抵押物房产共有人及配偶 ;2、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如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应先到开户银行打印缴明细;3、经过市房产管理部门交易鉴证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书及相关资料;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有效凭证;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事流程 借款人应当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填报申请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不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准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借款人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的文件向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