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母亲早亡,父亲随后将我和舍妹户口转至县城,并在大伯手上买得半套房屋,房款已经付了90%;后迎娶一名女子,以夫妻之名在其母亲处借得1万RMB付余下部分款项给大伯,结婚后三个月,父亲亡故。在一年之后,继母再次改嫁于他人,并诞下儿女(先前她已有2个女儿),如今房屋被开发商征收并归还在下房屋及门面一套,想请问相关律师专业的人士,... 展开
因为母亲早亡,父亲随后将我和舍妹户口转至县城,并在大伯手上买得半套房屋,房款已经付了90%;后迎娶一名女子,以夫妻之名在其母亲处借得1万RMB付余下部分款项给大伯,结婚后三个月,父亲亡故。在一年之后,继母再次改嫁于他人,并诞下儿女(先前她已有2个女儿),如今房屋被开发商征收并归还在下房屋及门面一套,想请问相关律师专业的人士,此房屋的产权,在如今新颁布的婚姻法角度来说,应该归于何人所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