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房屋问题
从1997年12月31日后,不再办理宅基地证,现也不能过户.现在农村开发商品房卖,又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证,又不能过户,那么:如我买一套宅基地证的房子,但宅基地证不是我的名字,这样,我住房子也不安心.请问:签订协议,证明房子是我买了,产权属于我.这样是否有法律效力?或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保证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其他答案
到公证处办一份买卖证明只能证明那房子是你的,但是那土地不属于你的。如果卖方反口的话他有权收回那宅基地自己用。一般来说,宅基地的交易还是可免则免。
2008-10-1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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