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的问题,之前我和前任(没结婚)在西安买了房子请问我们之间签订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的问题,之前我和前任(没结婚)在西安买了房子,当时两个人各自拿了一部分钱,写的是我名字,现在两个人分手了,沟通的结果是房子归我所有,我给他一部分经济赔偿,现在我们双方需要签订一个协议,大概意思就是他拿到钱之后这个房子就跟他无任何关系,以后也不能因为房子的事情来打扰我,请问我们之间签订这样的协议有...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样的签订是有效的,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也就是说即便你们不签订该协议。房子也归你所有。但是买房对方出的钱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你也应该还给他。
2020-04-10 11: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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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你们之间所签订的这个协议效力仅仅在你们之间有效,对于开发商对于银行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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