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中国的居民住宅建筑物能够坚持70年以上不成为危楼吗?70年以上不拆迁吗? 法理就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子只要在,地就是房产人可以使用的(使用权),但是房子如果不在了,70年后房子成为危楼了,不能住的时候,房子不存在了,地的使用权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70年后,房子还存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可能的吗?国家只能继续给房主土地使用权,但是,要另外收费了,因为之前的土地使用权房主只购买了70 展开
问题在于中国的居民住宅建筑物能够坚持70年以上不成为危楼吗?70年以上不拆迁吗? 法理就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子只要在,地就是房产人可以使用的(使用权),但是房子如果不在了,70年后房子成为危楼了,不能住的时候,房子不存在了,地的使用权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70年后,房子还存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可能的吗?国家只能继续给房主土地使用权,但是,要另外收费了,因为之前的土地使用权房主只购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后面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有权重新收费。 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存在一定的制衡手段,只要房子在,国家就不能收回土地作其他用途,因为房产是私人财产,只有土地可以收钱,国家也可以通过土地收费方式折磨房主。 最后,达成拆迁协议,国家补偿房主后获得宝贵的土地重新卖给新的开发商;房主获得补偿之后,重新购买新的房产。 这样的法律才符合公私兼保护的法律。既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又保护了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国有的共产制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