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萍乡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三)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2、在本市辖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3、信誉良好(近2年内个人征信报告无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不良记录);4、有 展开
(一)办理事项 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萍乡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三)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2、在本市辖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3、信誉良好(近2年内个人征信报告无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不良记录);4、有中心认可的抵押担保;5、在本市常住或工作,具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所需材料: 1、填报《萍乡市职工购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各1份;2、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3、婚姻状况证明(1份);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1-2寸彩色近照各1张;5、借款人银行(限本市工行、建行、中行)卡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中心审核→办理贷款抵押→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五)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中心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 注:贷款申请期限为3个月,自银行贷款结清日起计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