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赠予 过户是否可更改
父母在没有征求儿子同意的情况下,被两个女儿以怕弟弟离婚,为弟弟守住房子为由半诱骗半强迫的手段将父母的房子过户到两人名下,并办理了房产赠予和过户手续。隐瞒事实一年有余。现女儿强迫父母承认是自愿赠予自己。父母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凉拌。已经送出去并经过公证的东西,肯定是反悔不来了。用法律语言说,目前房屋的所有权是女儿的,要过户回来必须经过女儿的配合和同意。另一方面,虽然按照我国法律,受到胁迫而做出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但是你要举证父母是受到胁迫的。现在就是你父母说是受到胁迫也没有用,要有证据才能说明问题
2010-06-16 21: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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