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证委托
我一次性把钱付给卖家,但没过户,只是公证给我,然后我可以全权办理此房的各种手续及再次出售等相关事宜,,请问,我是不是还得去房管所办个抵押才安全?卖家可以单方取消委托公证或挂失吗??
其他答案
1,其实你问这个问题就证明你考虑到很多问题,但是如果你在短时间之内没有打算把房子卖掉的话,你最好就去做个抵押登记,因为假如卖方收到钱后做公证给你,但是始终房产证的名字还是卖方的,如果在公证这段时间卖方出现什么纠纷,给法院查封房产,那最后亏的还是你买家,2,假如你们去公证处做公证时是做了《委托书》公证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公证书,如果你做的是《委托合同》公证的,就要买卖双方一起去才可以解除公证书,3,假 展开
2009-07-09 08: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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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他的房子,既然公正就做买卖公证,公证处给你们做的公正就是证明你们之间的交易时合法的,但是在你办理公证之前必须去交易中心核挡,看此房产是否存在抵押贷款之类的情况,么有的话,在地方所在大一点的公证处做公证,他们的所以资料都给你留着,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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