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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迁,我能拿到补偿吗?

我是自己开饭店的,今年四月份与房东签订了三年合同,合同注意事项里有这样写:如与不可抗拒因素,或集体与国家用地,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我(乙方)应无条件搬出,合同终止.那我能拿到补偿吗?那我的损失谁来补偿?合同就做废了吗?我的营业额谁给补?
如同怀念|2010-08-26 19: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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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ogao

你的合同内容中没有说到、国家用地有补偿的,有补偿就不能无条件的搬迁了,你搬迁就变成出租户的收益了。网友认为你租的房产只要你在房产上有装修就可以要补偿,你花费用的就是你的,如果说你没有任何装修的话。也可以要搬迁费,和营业损失费,正常都要补偿6个月吧。你可以上网查一查你当地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文件就知道了,
2010-08-2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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