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 展开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集资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