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存量房赠与、继承内容 存量房赠与、继承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申请程序 申请→询问→受理→审定、记载于登记簿、公示→制证、缴纳税费、核收登记费、发证→立卷归档 办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 展开
事项名称 存量房赠与、继承内容 存量房赠与、继承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申请程序 申请→询问→受理→审定、记载于登记簿、公示→制证、缴纳税费、核收登记费、发证→立卷归档 办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2、 申请书3、 房地产转让价格申报审核表或房地产评估报告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注:有共有权还需提交共有权证)5、 继承公证书、遗赠公证书或赠与公证书6、继承人、赠与人及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1、赠与行为,须赠与人和受赠人(包括共有人)双方本人到场 2、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