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房屋产权赠与情形可免征个税与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相比,新政策列举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三种赠与情形。即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 展开
三种房屋产权赠与情形可免征个税与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相比,新政策列举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三种赠与情形。即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税负得以降低新政策还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时,是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时,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新政策可以扣除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因此受赠人在转让受赠房屋环节税负将大为降低。办理免征个税流程要看清根据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建议采用赠与的方式可以节省部分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