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房地产因资金紧张推出员工购房0首付的活动,我当时以3500元一平的单价购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总价350000元。签订合同之后办理了银行贷款,贷款金额17万,当时公司承诺的是交房之前付清首付款,一年内我陆续交了5万元首付,还差公司13万,一年之后房子涨价了,我也不在公司上班了,我想把房子卖掉去别的地方买房,我拿... 展开
2014年房地产因资金紧张推出员工购房0首付的活动,我当时以3500元一平的单价购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总价350000元。签订合同之后办理了银行贷款,贷款金额17万,当时公司承诺的是交房之前付清首付款,一年内我陆续交了5万元首付,还差公司13万,一年之后房子涨价了,我也不在公司上班了,我想把房子卖掉去别的地方买房,我拿着130000元的现金去找公司交款,公司却说这房子不能卖给我了,因为这套房子贷款如果不结清的话二次买房的话贷款利息会上浮20%,我为了二次买房不受影响,就同意了公司将我剩下的贷款结清,并退还了我的首付款。后来听说公司又把我那套房子卖了,现在房子还在我名下没有过户,我可以起诉公司要回这套房子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