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买卖土地的几个问题想请教高人??继续准确答案
我有一亩九分地,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使用权证书上注明土地使用用途为(综合用地)!!!而且我们在国家出让给我们土地的第一年已经建设完成,并拥有房产证书,并且已经一次**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我现在将使用权专卖与其他自然人。现在有关部门定性我们为非法买卖土地1。我们签定在签定买卖土地合同的时候没有通过土地部门!这就属于非法买... 展开
其他答案
其实你说的情况,目前在社会中普遍存在。1、综合用地。一般把包含住宅、商业等用途混在一起,难以分清用途的,统一叫综合用地。使用期只有50年(房地产用途是70年)2、国土部门在监管土地转让方面,其实力度有限(新增的违法用地已经够他们累的了),一般民不申报官不理。但对于受让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必须办理转让手续,缴纳相关的税费。3、转让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并且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私自签订的合同只是一 展开
2012-01-13 13: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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