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遂向法院起诉。并出示了仅有其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问:房屋转让是否有效?
被告甲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乙借款250万元,到期未能偿还,乙遂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甲表示没有钱,但有一套闲置住房,并出示了仅有其本人名字的
其他答案
合同有效。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况且该债务如发生夫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经营生活的,那该债务有可能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2020-03-25 08: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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