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的房屋目前的物业法出台后新规定
10多年了,我家的房屋(由于是顶层)露雨,遭受损失.房管局的人,一直是说给修理;但就是不管损失.我们因为此房的质量耽误了购买的时机,请专家给与指点!
其他答案
出租的公房,因房屋(由于是顶层)漏雨,房产局要承担修缮的义务.维修经费由房产局承担.房产局不修,可以自己修缮,所需费用要求房产局报销,或者充抵房租.至于因房屋漏雨,使承租人财产遭受损失.这要看漏雨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了.如果是直接因果关系,只要承租人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就可以要求房产局承担赔偿责任.
2007-06-07 02:2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