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契税的征缴问题
婚前在上海公婆有为小夫妻两购买了一套130平米的商品房住宅,有部分商业贷款,主贷人为我公公,婚后小夫妻两在成都购买了一套不满90平米的商品房住宅,也贷了部分款项,主贷人为我自己。请问此种情况下,在2012年联网之后,我们需缴交的成都房产契税应为1%还是3%?是否属于首套房?谢谢!
其他答案
如果上海房子的产权证上面是你公公的名字 而没有你们小夫妻的名字 者这边的契税是按照1%征收 如果是你们的名字或者是 含有你们的名字 那么在这边契税是按照3%征收
2012-03-25 20: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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