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屋维修基金从何时实行
请问大连市房屋维修基金从何时实行,如果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过户时,房屋维修基金是哪一方拿? 我的房子是98年买的新房,当时开发商没有给我们提供房屋维修基金收据,现在我们把房子卖了,房屋中介向我们要这个收据,怎么办?我们得补交这份费用么? 很急,谢谢
其他答案
1 一般维修基金是房价的2%(你查一下原业主当年购买价是多少) 2 原则上是卖方的。 3 卖方不能带走,但可以转让。 4 如果买方买下卖方的房屋,维修基金自动随房屋转移(最好办一个转移手续,作一下更名)。 另:有专门的公共维修金管理处,你向房管部门查询一下,可给管理处致电咨询。 补充回复: 维修基金的享用人是房屋的产权人,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卖房时随同房屋一并转让的维修基金一定得按实际金额由买方承担, 展开
2012-03-13 12:4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