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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公摊系数的应用问题

我公司开发的房子,共六层(不包括杂物房),杂物房层高为2.2米,杂物房内还有一个1.8米宽的内廊,我想知道,如果我算房屋的公摊系数时,杂物房的和一至六楼的一起算?还是把杂物房和上面一至六层的分开算公摊系数?是有两个公摊系数还是共用一个公摊系数?谢谢各位.如下是哪个系数是对的?
脆饼干|2007-06-07 00:00

其他答案

一夜寒风碎无梦

1、如果规划局批准的图纸和预售许可证包括杂物间,那就应该算面积分配给各户,而且可以计算获得产权,这样对开发商可以减少今后的遗留问题,免得业主出现纠纷。 2、因为杂物间的面积肯定不一样,如果作为公摊就不太公平,面积小的业主吃亏; 3、公摊系数太高业主会不高兴; 4、K3的公式比较合理,就是所有公摊全部大家面积均摊。
2007-06-07 00:05
来自北京市

白雨木暮

2.2米以下的房屋不应算入公摊面积。所以杂物房就不应进入分摊系数。
2007-06-07 00:05
来自北京市

冰山上的肉球

关键是看该杂物房是干什么用的了?假如该杂物房是为整个小区或整栋楼房居民服务的,那应该属于该小区或楼房的公共配套设施,它的价钱实际已经包含在总房价里已经分摊进去了.而居民每套房屋应该分摊的只有该楼楼梯间及建筑外墙中线以外的部分.假如该杂物房已经分割成N块,并已经算入每套住房内的话.每套住房仅分摊住宅楼应该分摊的部分和杂物房公用走廊部分.
2007-06-07 00: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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