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拆迁公司讲我们是**拆迁,所以**与我们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实行的是期房房屋安置,但协议没有安置房屋地点、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我们是全款回购回迁房的,却不和我们签订购房合同;也不知道房子的产权,请问这样有保证吗?我们很困惑,既然市**督办。督的是谁?办的是谁?**人员在那?什么级别?为什么拆迁公司不出具... 展开
据拆迁公司讲我们是**拆迁,所以**与我们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实行的是期房房屋安置,但协议没有安置房屋地点、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我们是全款回购回迁房的,却不和我们签订购房合同;也不知道房子的产权,请问这样有保证吗?我们很困惑,既然市**督办。督的是谁?办的是谁?**人员在那?什么级别?为什么拆迁公司不出具拆迁委托书,说是**行为就可以卖房子不签合同,不标明房子的位置,产权,回迁期限吗?请教各位高人指点!多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