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情况紧急.请高手来)
我方为租房人 现在与房东发生了纠纷 情况大致如下:我于6月28日与同学合租了一套住房.交了2000元的押金 与一季度的租金 但在租房时房东没有告诉我这房子已经卖给了其他人 再等几天就过户给新房东了 我对这些事完全不知道 结果新房东又来找我签新合同 然后我签了 没想到现在新房东来给我说他只收到了押金没收到租金 她就跑来向我们要... 展开
其他答案
情况是这样的,你于6月28日租的该房子,而且在租赁的时候你不知道房东已经将该房子出售给第三人,鉴于你事先未知,为善意人,同时房东是在你承租后过了几天才过户该房,所以可以认定为你租赁在先,他买卖在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在后的买卖行为不能对抗在先的租赁行为,具体而言,就是说你与老房东的租赁协议在先,在你承租了这个房子以后,老房东又将该住房出售给了第三人,这个时候,法律是保 展开
2010-08-18 18: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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