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房的问题(来自南昌宿舍小区)
“本人现住房管局直管房(非住宅),昨日房管站下达通知说,此为C级危房,要我们办理退租,并将房屋使用权交还。房管站一不安排住房给我们,二不作任何补偿。此房屋是我们公司从解放初期使用至今,并作为职工宿舍,分给我们居住50多年。现房管站无条件收回,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我们有什么途径可以追讨回安置的问题?那是我们一直以来... 展开
其他答案
房管局是有权利收回房屋的。首先是你们理解错误。那是公房,不可能变成你们的私有财产。你们的住房问题应该由你们单位解决。如果单位不存在了,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诉。寻求解决的办法。
2009-07-10 17: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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