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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的房产应该如何解决?

.我爷爷奶奶单位分配一套住房,买房时由于钱不够,由我姑姑出了五千元钱帮爷爷买房,产权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这套房因为是福利房,房子买的时候花了四万元左右。爷爷奶奶生前有意将房子给唯一的孙子,未有任何书面凭证。现在爷爷奶奶去世了,孙子要求将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爷爷奶奶的六个子女已有二个人给孙子签字,由于姑姑当时出了五千元钱帮爷... 展开
秋风网络|2012-03-17 00:3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tuxiaojing

房产继承上,如果子女是独生子的话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如果有超过2个子女的按法律程序来说都有继承权,但是最终只有一个能继承(房产只能一人所有),这就要兄弟姐妹直接的协调。像你的情况,既然爷爷奶奶没有任何遗嘱表明继承权完全给孙子,那么按法律程序来说是要分给子女的,现在需要继承给孙子,那么必须六个子女全部签字之后才能实施,所有如果孙子想要得到房产的必须六个子女全部签字同意、。 到河源论坛网站查看回答详情>展开
2012-03-18 17:48
来自北京市

文姐姐11

1.虽然当初你姑姑出资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但是她想要回那5000元是完全合理的,为什么不还呢?而且你爷爷奶奶只是口头上说将房子留给你,没有书面遗嘱,就和你姑姑的情况一样,无法证明你们的目的。如果你姑姑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那时你基本上分不到房子。2.“产权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这套房因为是福利房”,这些说明该房产的产权是属于爷爷奶奶的,在二位两人均已去世的情况下,尽管“爷爷 展开
2012-03-18 16:29
来自北京市

送给我的好朋友

协商一致
2012-03-18 15:16
来自北京市

w_w_l_y_x

可以。胜算100%。像这种不懂事的白眼狼就不能给他,你爷爷奶奶的房子是子女继承的,姑姑和大伯完全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部分。
2012-03-18 15: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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