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平,宁夏中卫市滨河镇南元村四队村民,自幼跟随爷爷郭成真生活。祖上遗留下的宅基地共有585.4平米,于1978年集体大规模整体规划时翻建,共有房屋20余间,且于1952年元月由当时的中卫县人民**颁发了《土地房产使用证》(附后)。2004年,因中卫市物华集团进行商业开发,拍下了该块土地的开发权,因为双方就拆迁补偿事宜一直僵... 展开
郭卫平,宁夏中卫市滨河镇南元村四队村民,自幼跟随爷爷郭成真生活。祖上遗留下的宅基地共有585.4平米,于1978年集体大规模整体规划时翻建,共有房屋20余间,且于1952年元月由当时的中卫县人民**颁发了《土地房产使用证》(附后)。2004年,因中卫市物华集团进行商业开发,拍下了该块土地的开发权,因为双方就拆迁补偿事宜一直僵持不下。2005年3月21日所有房产被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卫市建设局2004年12月21日做出的卫建设裁字[2004]21号房屋拆迁裁决书强制执行,执行后家俱被临时安置在南苑小区一栋商品房的一楼,至今无产权资格,既不支付拆迁补偿费又不置换产权房,受害人数年多次找有关部门要求解决,都互相推诿,不予受理。全家老小五口人挤住在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里,郭卫平只好长年睡在地上,因一楼屋阴地潮,多年下来,落上病根,终因穷困潦倒,病入膏肓,于2009年冬含恨离世,真是死不瞑目!长期的告状生涯,使被害人身心疲惫,穷困潦倒,不但没有追回应得的财产,反而欠了一屁股烂帐。最终连卿卿性命都被剥夺,落得一家老小(老奶奶已七十多岁,儿子女儿也刚成年)无依无靠,艰难度日。希望社会各界对此事给予关注,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尊严!还人民一个信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