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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要回房子吗

我结婚时,公司分给我一头职工福利房,房产证是我个人的名字,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两年前被老公私自专卖了,(私自拿走我个人印章,和身份证),我现在只有土地使用证,在经过与现在使用者沟通后得知,当时是把土地使用证挂失后,他们补办的。请问现在我知道后,还能要回房子吗?谢谢
青青草尖|2012-01-22 09: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不明白要问

他太缺德了,你去告他,一定能要回来,房子本身是分给你的,而且出售时一定会要你的同意出售证明,他一定是伪造了。他这是欺骗,我支持你。
2012-01-23 12:24
来自北京市

jimeking

房子已经过户给下家,要肯定是要不回来了,这个责任是你老公承担,还有如果没有委托工作书,房管部门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按您说的房管部门应该也是有责任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
2012-01-23 11:05
来自北京市

鍾樂珊

这个要走民事诉讼了。看法律的名为规定吧。
2012-01-23 10: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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