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子转让费的问题
我从承租人手里转租一间门面~转让费2.5万当时三方都在原承租人和房主是2009年签的10年合同~月租是700元随行就市原承租人有权转让并收转让费现在房主离婚房子判给女方女方现在要来收房子还要涨房租要2000一月~(隔壁一样的一月700)我现在就问一下我可以向这个房主要我的转让费吗~他涨房租可以吗~(合同上面是原承租人的名字)...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这件事情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你手上的合同是前租户的名字,怎么能够这样呢,当时你把门面转进来就应该跟房东重新签署属于你自己的合同,你现在这份合同拿在手上也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房东随时都可以把你清出。 然后是转让费的问题,你当时的转让费是给原租户的,房东并没有收取转让费,所以你找房东要转让费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想要回转让费,只有一个办法,在房子到期前赶紧将门面转让出去,收取新租户的转让费。
2012-03-08 14: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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