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在唐山农村,母亲家人很多宅地也多,有1处房子和3处没有盖房的宅地,舅舅是房子和2处宅地批示的所有人,母亲是剩下一处宅地批示的所有人,之后母亲嫁到别处,地方一直空着,舅舅把空的3处宅地做了房盘。90年代母亲又搬回来,阴差阳错在舅舅所有的宅地上建立了房子,而母亲所持有的宅地被舅舅卖给了别人,现在的情况就是所有的房子都没有房产... 展开
老家在唐山农村,母亲家人很多宅地也多,有1处房子和3处没有盖房的宅地,舅舅是房子和2处宅地批示的所有人,母亲是剩下一处宅地批示的所有人,之后母亲嫁到别处,地方一直空着,舅舅把空的3处宅地做了房盘。90年代母亲又搬回来,阴差阳错在舅舅所有的宅地上建立了房子,而母亲所持有的宅地被舅舅卖给了别人,现在的情况就是所有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母亲的房子不是在她所持有批示的那块地上建的,补房产证舅舅一直也不配合,这样会不会影响房子的所有权不归母亲了?拆迁的时候的补偿是归母亲所有吗?能不能不通过舅舅把房产证办过来?能不能把母亲的那个批示作为补这个房子的房产证证据,3个宅地是连着的请具体的告诉我一下,万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