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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我的转让金4万

我在2010年的4月把我的公司卖给了王强,按合同约定2011年的4月王强该付给我4万转让金,经多次催要无果,转让后的公司还有我35的股份,我现在能否终止王强法人资格,要回公司
护国法师|2012-02-10 20: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全能使者

找法院,法院会给你一个合理解释
2012-02-13 15:43
来自北京市

tsdcsxcl

你好:按照转让协议您想要回公司就属于单方违约,这样的情况需要付违约金的。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此事的,拿着转让协议来起诉王强的,法院会为你主持公道的。
2012-02-13 14:17
来自北京市

免费港湾

通过协议办理 不行直接起诉
2012-02-13 13: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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