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我买的房子过完户了,房子本身带地下室,房产证上没写。

地下室高不足2.2米,我买的是4楼,我们这个单元每户都有一个地下室。过户的时候协议上没写关于地下室的事,我以为事主从关系。现在原房主拿着以前和开发商签的协议说是他的。原房主男主人已死把房屋过户给他老婆我和她老婆过的户。请问我现在能主张地下室是她随同房屋一起卖给我的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摇把2010|2012-02-04 20: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林林hy

这个是应该算是主从关系,不足2.2米应该是不算产证的
2012-02-07 18:06
来自北京市

王育林

这个应该是有的,本身地下室不足2米是不能算产权面积的,没有独立产权性质,所以是不能单独买卖的,应该是主从关系。
2012-02-07 17:01
来自北京市

魅力俏佳人

产证上没写,地下室就没有一同买下来,那就还属于原业主的!
2012-02-07 15:4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