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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对原家庭共有房屋进行增建,离婚后能否享有

结婚后对原家庭共有房屋进行增建,后被**征用建农运会场馆而拆除,**对房屋进行置换,我和小孩的户口也在那里,获得每人40平方米安置,安置协议书有我俩份额,现在婚已离,法院以安置房未交付使用,钥匙未发为由,对房屋未做处理,让另外起诉,想问:究竟该什么时候起诉?房屋有我和小孩的份额吗?
可爱丽儿|2012-01-23 20: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xamljn

这个属于夫妻共有产权,您有份额的。
2012-01-24 22:28
来自北京市

dingdanglele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有份额的
2012-01-24 20:59
来自北京市

zhunbei9

可以的,属夫妻共有了,
2012-01-24 19: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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