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我一朋友向私人借钱,私人要房产证,我朋友叫我帮忙,于是我就用我名下唯一房产证放在私哪(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借款50万元,我是借款人。私人就把48万(扣除当月利息2万)直接汇入我朋友卡里,之后他们自个联系和付息。直到今年初我朋友付息紧张,私人才打电话告诉我,我一了解才知我这朋友己很没钱了,敢紧叫他写张50万借条给我和证明... 展开
去年六月我一朋友向私人借钱,私人要房产证,我朋友叫我帮忙,于是我就用我名下唯一房产证放在私哪(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借款50万元,我是借款人。私人就把48万(扣除当月利息2万)直接汇入我朋友卡里,之后他们自个联系和付息。直到今年初我朋友付息紧张,私人才打电话告诉我,我一了解才知我这朋友己很没钱了,敢紧叫他写张50万借条给我和证明我用我房产证放在私人哪借50万是帮他借的且没任何收益。并多次组织三方协商还款并我全程录音,能很清楚地证明这款我看都没看过和我朋友己付了24万利息给私人。现我逼我朋友有套产权证还没下来的安置房按市价卖给私人,而私人感觉有我夹在中间很稳,就一直要产权证下来再交易,我朋友也象有了借口。这样他们就这样拖着,但我要摆脱这事。请问律师:我能用什么方式拿回我的借条和房产证?我能用什么方式来起诉他们?(这出借人是我朋友自个认识的,之前我并不认识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