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公证
有一杭州朋友有一套丁桥的经济适用住房想转让给我,总价44万。因政策问题需5年以后办理过户手续。朋友要求先付27万,5年后由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土地收益等各种过户费用。我再付清余款。合同以借款的形式订立并注明以该房产作抵押物。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其他答案
哥哥 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目前杭州还没有这个政策的!你去买 有可能钱财两空!打借条是可以的 但是这个房子是不能做为抵押物的!当然也不能以出租的形式给你的!
2012-01-16 09: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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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签订的合同不具备任何法律效益,经济适用房在杭州没有任何交易细则,不能上市交易,如果有人到相关部门举报你们的交易,该房有可能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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