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个人所得税
我名下有2套房产,妻子名下有1套房产,但都是婚前购入的,并且都满足自住5年的标准。如果我现在先把我的其中的1套房产中去除我的名字,然后再卖掉我名下的另1套房产,是否算做满5年且唯一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行,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总价来缴纳还是按照差额来缴纳?
其他答案
不能,因为国家收税是按家庭的。不是个人。家庭唯一一套才免个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普通住宅总价的1%或差额的20%非普通住宅是总价的2%或差额的20%。这要看您是净赚多少钱。假如卖出的价格与买进价格相差不远的话可以选择差额20%。
2012-03-20 13: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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