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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租房纠纷

亲们,我在3月7号上午11点看了一套二房一厅,在四楼,在四楼,四百元一月(不包括水电),房东说需要交800元,当时我身上只有600元,于是房东说先交六百元,给我钥匙,我先陆续的搬东西进来,在十五号我搬进去后,再打电话给她,补交200元,然后她重新给我开押金单和房租收据,签合同。现在开个600元的定金收据就成了。我当时就答应,... 展开
w_w_l_y_x|2010-03-15 10: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没有结局

你在那租房之前应该打听好那小区的情况就不会发生这事了 再说那房东知道小区不安全 他在租房给你时没给你说明这一情况 他就存在欺骗性质 因该追究到底
2010-03-18 1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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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你单方面违约了,虽然你觉得那个地方不安全,但是你自愿租的房子 ,而合同还没到期,一般押金是不退的,房东退两百元也没错,这种事只有和房东协商了。
2010-03-18 15: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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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交钱的时候没有和她签合同么?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此处不安全的问题(估计一般不会注明),你不住了就属于你违约,房东肯定要扣你钱的,不过400很多,你碰上不讲理的了。这事情和房东人怎么样有很大关系,如果碰上个好房东说不定就退给你了。建议你明天见到房东时和她说的可怜点,尽量多退点钱,我们挣钱不容易啊。
2010-03-18 13: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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