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和爷爷有一套公房,已买下产权,产权证上是奶奶的名字,现在奶奶和爷爷都已经去世,他们一共有四个子女(我大伯患有精神病,完全无行为能力,我爸是其监护人) 产权证现在还写的我奶奶的名字,房子的户主是我大伯,然后我的户口也在房子里,遭遇动迁,我能否单独获得一部分动迁款? 如果房屋算做遗产我父亲和叔叔等四人大家拿钱... 展开
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和爷爷有一套公房,已买下产权,产权证上是奶奶的名字,现在奶奶和爷爷都已经去世,他们一共有四个子女(我大伯患有精神病,完全无行为能力,我爸是其监护人) 产权证现在还写的我奶奶的名字,房子的户主是我大伯,然后我的户口也在房子里,遭遇动迁,我能否单独获得一部分动迁款? 如果房屋算做遗产我父亲和叔叔等四人大家拿钱平分,那我的户口在里面,按道理他们应该安置我,也就是说是否该五个人分?如果不是五个人分,而是他们四兄弟分,那我的户口该怎么安置呢?那如果不分给我,我的户口动迁到哪去呢?不动迁的话我还可以有居住权有地方住,但如果动迁了我岂不是户口没地方放也没地方居住了么?(不迁往父母那的前提下),还有我父亲作为大伯的监护人,是否能得到我大伯的那一份,我大伯那一份是否会较其他三兄弟多一点(因为是精神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