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社区有一块空地属**规划空地,当时居委会领导以居委会名义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层楼房屋,没有报批的,至今没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书,按常理以居委会名义建的应该是居委会出资的才对,由于当事人都已调走,没有相关的资料证明,一直以来居委会领导都说该楼是由她个人出资的,但也并没有提供相关的凭证,至今霸占该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都由... 展开
1994年社区有一块空地属**规划空地,当时居委会领导以居委会名义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层楼房屋,没有报批的,至今没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书,按常理以居委会名义建的应该是居委会出资的才对,由于当事人都已调走,没有相关的资料证明,一直以来居委会领导都说该楼是由她个人出资的,但也并没有提供相关的凭证,至今霸占该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都由居委会主任个人所有。现居委会想拿回使用权,请问有可能吗?? 收起